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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淡淡的师恩  深深的敬意 20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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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师恩  深深的敬意

 

王荣利

 

    不知不觉间,大学毕业之后走上工作岗位已经二十多年了。

    随着岁月的流逝,学生时代许多老师的面容已经渐渐模糊了,甚至个别老师音容笑貌尚在,却怎么也想不起姓名了。更有一些老师或者英年早逝,或者驾鹤西去,我已再也无法聆听他们的教诲了。

    说到老师,许多人会首先想到自己的恩师。论及恩师对自己人生的影响,他们大多都会用“恩重如山”来形容。的确,人生中如果能遇到几位哪怕一位恩师,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或者前途,那么用“恩重如山”、“恩深似海”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也的确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对于我来说,从小学到初中,从高中到大学,虽然受到过无数老师的殷切教诲,但是若要说哪个老师是我的恩师,却实在是件很难判断的事情。从小学到大学,我都是那种“随大流”的学生,课堂上老师教什么就听什么,平日里老师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因为从内心里一直对老师有着一种天生的敬畏的感觉,所以我一直都没有与哪位老师在普通的师生关系之外有着任何的私交,即使在我曾经担任班干部的时候也是如此。

    我与所有的老师可以说都是一种“公事公办”的师生关系。老师们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安排上课和进行管理,从未有任何老师给过我特别的关照和厚爱,而我则跟全班同学一样听老师的课和服从老师的管理,也从未跟任何老师开过“小灶”。

    幸运的是,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最终我都脱颖而出比较顺利地通过了考试,而且初中考上的是重点班,高中考上的是重点中学,大学考上的是本科院校。也许因为有着这些还算不错的成绩,最终我还是给一些中小学时期的老师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无论交通、信息,还是经济、文化,都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在我上小学、中学的十多年里,基本上可以说学校就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就是学校。因此,对于中小学教过我的每一位老师,我也都有着十分深刻的记忆。小学的老师虽然最早,但因为老师人数比较少,所以对每一个老师都还记得非常清楚。中学的老师虽多,但自从上了大学乃至工作以后,每遇到中学的同学在一起,大家总会谈论起那些中学的老师和发生在中学时期的趣闻趣事,所以大多老师也都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记忆中。

    我的大学生活是在西北政法学院(现已改名为西北政法大学)度过的。大学四年期间,客观地说,给我留下太深印象的老师并不很多。我们八四级是当时学校学生人数最多的一届,许多在社会上很有声誉的老师因为只带研究生的课程,所以当时给我们这届上专业课的大多是前几届毕业留校的年轻老师(现在他们大多都已经是教学骨干或者资深教授了)。由于缺乏社会实践,这些年轻老师大多除了课本上的内容之外很少讲出新的内容,所以留下的记忆自然不是很深。虽然对那些老师的记忆不是很深,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非常感谢他们,正是他们引导并陪伴着我通读了课本,并共同体验着法律的精神。假如没有他们的引导和辅导,那么包括对于那些专业课的学习我必将放松很多。

    大学期间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讲授《大学语文》课的刘帆老师。因为我那时曾是文学爱好者,所以我比较喜欢语文课。也因为我曾是语文课代表,所以与刘帆老师稍多了一些接触。当然,刘帆老师讲课非常激情澎湃,慷慨激昂,富有感染力,充满着对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关注以及对同学们的殷切希望,也很有吸引力。

    至今,我保存了二十多年的大学日记本还记录着刘帆老师在课堂上讲过的一些话语,如“我们的社会并不都像报纸所写的那么繁荣,我们的国家有贫穷,就不是我们吃喝玩乐的时候”;“一个真正的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应时刻把自己的命运同自己的祖国和人民联系起来”;“最有出息的人,最有成绩的人,是那些不随波逐流、深沉而不受周围环境影响的人”;“不以物喜、不以物悲的人才是真正快乐的人”……

    那时法学界的大师也并不很多,但是值得欣慰的是,我也曾在学校大礼堂听到过吴家麟、江平等法学界前辈和大师的讲座。虽然现在已经不大记得他们所讲的内容了,但仍依稀记得当时的我听得津津有味。

    其实,在母校西北政法学院,除了那些有名有姓的老师之外,大学特有的环境和氛围,大学图书馆的藏书,甚至大学时代每周六学校所放映的电影,都可以说是我的老师。从大学特有的环境和氛围、书籍、电影等等之中,我所学到的东西,其实并不比老师教诲的少。尤其是同学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更有助于拓宽我的视野,丰富我的人生,启迪我的智慧。

    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同学之间的交往比中学时期多了很多,所以相比老师来说,同学之间相互留下的印象和记忆要远比师生之间深刻很多,同学之间的友谊往往也比师生之情要深很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同学之间相互是生活之师、处世之师、友谊之师、爱情之师……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后的1992年,因为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缘故,我报名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律师培训班的学习。当初报名时候的出发点,不过是想找个安静的环境复习而已,并未对培训班寄予过高的期待,但是这次培训却使我终生受益匪浅。

    那年5、6月份的整整两个月时间里,我聆听了当时中国政法大学乃至国内最优秀的老师们的集中授课。这些课程包括:江平、张佩霖老师讲授的民法、继承法、著作权法;徐杰、王昌硕老师讲授的经济合同法;巫昌祯老师讲授的婚姻法;梁华仁、田文昌老师讲授的刑法;许清老师讲授的宪法;严振生老师讲授的税法;王启富老师讲授的法学基础理论;江兴国老师讲授的中国法制史;樊崇义老师讲授的刑事诉讼法;常英老师讲授的民事诉讼法;肖胜喜老师讲授的律师实务……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张佩霖老师。他除了课程讲得非常生动之外,课堂上还发生许多趣事。他讲课时有吸烟的习惯。他常常边讲课边掏出香烟和火柴,左手夹着香烟并捏着火柴盒,右手掏出着火柴棒准备点烟。然而每当他讲课讲得非常投入的时候,他就一直拿着香烟和火柴棒,迟迟不动。有时候擦火柴擦了多次仍未擦着火,有时擦着火柴了火他却忙着讲课顾不上点烟,直到火柴快要烧着手指了才点。同学们往往看着他点烟的过程替他着急,有时候看着这个过程忍不住会笑出声来,他却耳背听不见,仍然非常投入地继续讲授着课程。

    除上述法律专业课程之外,许多老师讲授的公共课程也非常吸引人。包括:宋世昌老师讲授的政治经济学;解占元老师讲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宋振国老师讲授的科学社会主义;宁致远老师讲授的语文及司法文书;黄菊丽老师讲授的法律逻辑学等。

    那时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刚刚发表,全国再次掀起解放思想的高潮。受此环境和气氛影响,在这次学习期间我还写下了数万字的思考笔记,并曾在学习结束之后致信宋振国老师汇报自己关于改革开放的一些思考和意见。宋振国老师收信后不仅给予了回复,还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鼓励。

    这次集中回炉学习,结合数年的工作实践,使我更加系统地提高了法律知识。在这一年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中,我以高出录取分数线70多分的优异成绩顺利地取得了律师职业资格。

    对于上述许许多多学生时代和工作之后培训期间的老师来说,我不过他们所教过的千百个学生中的普普通通的一个学生而已,他们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或者早已忘记了我是谁,但这都不要紧。无论他们是否知道我的存在或者是否还记得我那时的样子,我始终都是他们教导过的一名学生。

    对于我来说,虽然说不上哪位老师可以称得上是自己的恩师,我也不敢自称是哪位老师尤其是哪位知名法学家的学生,但我始终记着,我曾聆听过他们的教诲,他们始终我的老师,他们始终值得我尊敬。

    如今,当我已人到中年之时,当年的许多老师早已退休在家安度晚年,甚至个别老师已经永远离开了人世。但是在我的内心之中,对那些曾经教诲过我的老师,我始终保持着深深的敬意。有机会的话,我会尽可能地去看看那些往日的老师,无论他是否还记得我。看望老师,未必要带什么礼品,但一定要带去对老师的问候和敬意。我想,这会比带去礼品更让老师感到高兴。

    “老师”两个字,始终应该是很神圣的。对我来说,也许每一个老师的恩情并不都那么深重,但这并不影响我对所有老师始终怀有深深的敬意。

    值此母校西北政法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复校三十周年之际,谨以此文向我所有的老师表示最深的敬意和感谢!

 

(2009年10月18日晚于北京)

 转自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ID=c5ab2b08-d931-4bdf-bf3f-9ca901614e39&user=1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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