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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张文显:我怎么会发表那样的“奇谈怪论” 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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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拉下马,坏事儿的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

大法官张文显:我怎么会发表那样的“奇谈怪论”

本报记者 王荣利

  “我对律师不仅没有任何偏见,而且大力推动中国律师事业发展。”
  6月27日,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专门复信给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荣誉主任杨金柱律师,并在信中表达了上述自己对律师的看法和意见。

  一言激起千层浪

  今年3月12日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在审议“两高”报告时的一段发言,被某报记者浓缩成了一句话:“当事人向法官行贿送礼,一般情况下法官都不敢收,但是律师就不同了,借助律师这层关系,很多法官都被拉下马,坏事儿的都是这些存心不良的律师。”
  很快,张文显的发言被冠以“坏事儿的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的大字标题,经多家媒体及网络广泛传播,中国律师群体的形象被置于舆论评议之中,一时褒贬之声此起彼伏。
  同时,上述言论在媒体上和网络上也引发了许多的口水战。
  有人撰文《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要把法官的“屎盆子”扣给律师》,有人质疑“法官腐败,都怪律师”?“没了律师,法官就不腐败?”更有网友直接在网络上留言“张文显代表对中国律师的评价有失公允”、“张文显法官请不要污名化中国律师群体”……
  由于张文显出任吉林省高院院长之前曾经担任过吉林大学校长、党委书记职务,并有着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及法学家的职称和头衔,在法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因此,在许多法律人包括律师们看来,他们大多对张文显担任吉林省高院院长心存敬意甚至寄予厚望。
  结果,上述报道一出,不仅有人质疑张文显作为法学教授的水平和学问,更有人质疑张文显作为人大代表的立场和人格。尤其是在律师群体内,许多人都不同程度地表达了对媒体报道的上述观点的不满,甚至表达了对张文显学术和人品的怀疑。
  张文显的形象也被部分读者尤其是律师群体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律师写信邀辩论

  尽管媒体和网络上对“坏事儿的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一说议论纷纷,然而直至“两会”结束后三个多月过去了,张文显却一直没有出面澄清,也没有回应这些议论。
  杨金柱律师认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高级法院院长、国内有影响的法学家,张文显院长在全国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发表言论称‘坏事儿的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影响非常大,对律师行业的损害也很大。”于是,在等待了三个多月仍未见到相关的澄清和说明之后,他决定要站出来,就法官腐败是不是律师“坏的事儿”,邀请张文显院长进行公开辩论。
   6月17日,杨金柱以特快专递向张文显院长寄去了自己的辩论邀请信并且公开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
  在信中,他反驳张文显说:“您作为学者出身的吉林省高院院长,作为国家的高级大法官,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不是从司法制度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方面寻找法官大面积腐败的根源,却简单地认为法官的腐败是由律师造成的。按照您的观点,如果要根除法官的腐败,就必须像莎士比亚说的那样:杀光中国的十四万律师。否则,法官的腐败就不可遏制。”
  他质问张文显:“律师手中没有任何权力,怎么可以在法官腐败中产生决定作用?”并提出:“您的观点伤害了中国十四万律师的感情,损害了中国十四万律师的形象和名誉。您应当公开向中国十四万律师道歉!”
  信件最后,他甚至发出了“最后通牒”:“恭请您在2009年6月25日前就是否愿意公开辩论或是否愿意公开道歉作出选择,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我。”
  杨金柱深知自己信中的语言有点咄咄逼人,所以他并未期待张文显能及时给他回复。

  一封迅速回复的来信

  令杨金柱律师没有想到的是,信件刚刚发出没几天,他就接到了张文显院长的电话。张文显先在电话中与杨金柱进行了沟通,随后于6月27日给杨金柱复信,作了书面的回复。
  张文显在复信中首先说明:“我对律师不仅没有任何偏见,而且大力推动中国律师事业发展。”
  他在信中回顾了自己与律师的渊源。从1983年起直到2002年,他一直做兼职律师,担任过一些案件的辩护律师和代理人。自2001年起,他又以律师身份担任吉林省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直到2008年担任省高院院长为止。
  他认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法学教授共同构成一个社会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司法独立与律师职业自由同等重要,都是现代法治的标志。因此,1995年在担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期间,他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律师学院———吉林大学德恒律师学院。
  担任省高院院长之后,张文显多次参加律所举办的活动,他把吉林省人大代表中的律师全部聘请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与咨询委员会委员。在主持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他通常都要求办案人介绍律师的意见,特别是遇到复杂、疑难和有争议的案件,必须完整地汇报律师的意见。
  “举以上几个例子,你就会知道律师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可以想象我会不会发表那样的‘奇谈怪论’。”张文显在信中写到。

  真实的情况

  张文显解释说,他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发言,就代表们高度关注的法官队伍建设问题介绍一些情况时,逐一简要地说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出台的“五个严禁”。
  在谈到“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时,他说:“律师与法官、检察官都是推进法治进步的力量,都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律师对法官正确办案是不可缺少的,对没有法律能力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来说更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确实有少数律师利用与法官的同学、朋友、熟人的关系,他们不是打官司而是拉关系。更有一些律师与法官交往心存不良,当事人通过律师向法官行贿,法官一般不敢收取当事人的钱物,而收律师给的钱物就不一样了,如果事情败露可能还有回旋余地。”
  在举例说明之后,张文显接着说:“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专门制定有关文件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还单独发布文件规定法官与律师不得有不正当交往。这一次再次强调严禁法官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是很有针对性的。”
  令张文显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上述发言被媒体报道出来之后,已经被断章取义完全变成了后来舆论中的样子。他本想通过媒体和网络予以解释,结果一些朋友认为没必要就给劝住了。而最初作此报道的某报记者也已作了检讨。
  张文显院长希望杨金柱律师“能通过这个说明了解事实真相”,并表示“我也相信律师界的朋友们了解真相之后就会消除误会和反感”。
  对于张文显的电话沟通和书面回复,杨金柱表示“完全没有想到”,并表示电话沟通得“很愉快”,对复信也表示“非常认可和赞赏”。
  “律师和法官的关系问题是大是大非问题。尽管这份说明迟了一点,但是张院长能如此对待律师和质疑,非常值得尊敬和学习。他的关于建立法律人职业共同体的观点,我也表示非常认可。”杨金柱律师接受《法制日报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原《中国律师》总编辑、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表示:“今年‘两会’期间,媒体披露张文显院长关于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观点之后,我也是感到有些莫名惊诧。就我个人与张文显院长的交往来看,我觉得张文显教授不太可能作出如此经不起推敲和反驳的表述。现在,通过此信,我们知道了现场的情况和真实的表述。”
  他表示“读过此信,我们感到,张文显院长的确不仅是一位学问深厚、为人宽怀的学者,更是一位值得钦佩、值得敬佩的高院院长。信中所反映的是一种平和、谦和、宽容、包容的法律人思维”。
  许多律师也表示,读过张文显院长的复信之后,再次对张文显院长充满敬意。
  一场发生在高院院长与律师之间的误会,终于释然。

http://www.legaldaily.com.cn/zmbm/2009-07/09/content_1120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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